2015年3月5日,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 “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都不得法外设权。”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