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的危害
“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 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 --------戴震(1723—1777)
用三纲五常维系封建专制 压抑、扼杀自然欲望
对待理学的态度:
批判、继承、改造;去粗取精,去伪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