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五专题2.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课件(25张)
2017-2018学年人教版选修五专题2.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课件(25张)第3页

 “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上的一项义务。《民法通则》第79条、92条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己有,就构成“不当得利”。 失主的寻物启事,明确以特定金额作为报酬,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拾得人归还失主时,可以要求其履行承诺,支付报酬。至于当事人是否接受,则是其行使权利的问题,放弃报酬也是其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