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7.3维护消费权》教学设计
粤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七单元《7.3维护消费权》教学设计第2页

【师】消费者有哪些权利?当权利受到侵犯时又该如何去维权呢?

【新课教学】

【师】你在生活中,除了吃饭、穿衣还进行了哪些消费活动?

【生】

【师】当人们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时,便成为消费者。

一、什么是消费者

以可乐的生产销售为例,说明消费者的地位

【师】我们选择、购买商品,等于对市场上的商品及其经营者投票,因而对于经营者来说,顾客就是"上帝",消费者决定着商品及其经营者能否被认可。因此,"顾客是重要的上帝"。

【师】"顾客是上帝",经营者本应尊重消费者,在现实生活中,这句话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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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中,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在现代社会,商品生产规模扩大,花色品种繁多,构造日益复杂,消费者难以从直观上了解商品的性能和质量,在选购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相对于有高度组织和强大实力的经营者来说,消费者往往势单力孤,容易发生"店大欺客"的现象,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还有个别经营者见利忘义,利用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使得消费者成了"倒霉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