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对保和约:《纳伊条约》(1919.11)
承认南斯拉夫独立,将部分领土割给南、罗,失去了出海口
废除义务兵役制,陆军不许超过两万, 不得拥有空军和海军。
总额为22.5亿金法郎,37年内还清
C、对匈和约:《特里亚农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