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历程 1.初步奠基(1949—1954年):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2.基本形成(1954—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形成。这一时期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结束。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入一个新阶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1954年宪法里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成为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