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起源
孟德斯鸠最早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 他论述到“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 “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农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法律权和裁决私人争讼权,则自由和民主便不存在了。”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