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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习导引
一
二
3.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内容 (1)规定立法权属于议会,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有权否决众议院的决议案。 (2)行政权由总统掌握,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总统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4.确立意义: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确立和巩固,为法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