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何正确认识政治权利和自由?(熟背第一、二、四、五点,其他理解掌握)
⑴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⑵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①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⑶政治自由:
①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即:政治自由。
②意义: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⑷监督权:
①含义: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②意义: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⑸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3.如何正确认识人身自由?(熟背第一、二、四点,其他理解掌握)
⑴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⑵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⑷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⑸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如何正确认识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熟背第一、四点,其他理解掌握)
⑴依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⑵财产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⑶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