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国 1.近代英国文官制度改革 英国文官制度开始建立于19世纪中叶。1830年,常务次官在大多数部相继设立,文官制度有了雏形。1855年5月政府颁布了文官制度改革的第一个枢密院令,成立由3人组成的、不受党派干涉、独立主持考选事务的文官事务委员会。1870年6月4日政府颁布了关于文官制度改革的第二个枢密院令,确立了公开竞争的考试制度。两个枢密院令确立了英国文官制度的重要原则,通常把1870年枢密院令的颁布作为英国文官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此后,政府在1875—1930年先后成立各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研究有关人事制度的问题,并颁布一些新的命令和规定。1944—1945年政府实行了文官新训练计划和新考核方法的两项改革。1968年富尔顿报告对英国文官制度进行了全面设计,政府采用了其中的一些改革措施。这是英国文官制度上的一次最重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