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点复习(全册)
人教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点复习(全册)第4页

第一部分 公民基本权利

1.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2、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

3、关于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含义: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重要性: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关于政治自由

(1)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重要性: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5、关于监督权

(1)含义:①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7、关于人身自由

(1)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3)相关的法律规定:

①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8、关于人格尊严权

(1)保护人格尊严权的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人格尊严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9、住宅不受侵犯:

(1)原因: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2)法律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10、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1、关于社会经济权利

(1)财产权:

(a)财产的重要性:我们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b)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2)劳动权:

(a)重要性: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的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b)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