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今世的证据》是一篇有关故乡的散文,但是它跟一般的乡思作品有明显的不同,刘亮程没有过多地去抒情,相反,这是一篇情感深藏不露、多少显得克制、理智的作品。如果说许多乡思作品是在反复吟咏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的话,那么《今生今世的证据》则越过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其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
第1小节是一个铺垫,是为了与下文作对比的,叙述一个人在没有懂得怜惜旧物时,对故土的轻慢之举。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所以,文章说:"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
第2-8节可以看作一个部分,这是文章的主体,从各个角度,反复说明故乡对人生命的意义。故乡是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用作品里的话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证据啊"。之所以有人不明白,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人为什么喜欢怀旧?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份量。否定了或忽视了这曾经之物,必然意味着对自己生命的怀疑:"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最后一小节,既是对上文的总结,又是全文主题的升华,短短的一句话,含义非常深刻,它设想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从日常性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当故乡也就是一个人生命的印记不复存在时,他的生命,他的历史也就成了一片虚空,他没有"根",也就没有了寄托与归宿,没有了通向未来的方向,这实际上如《前方》一样,也是对现代人精神状况的况喻,想"回家",却只能走向"虚无"。
情感、意义,以至过去的生活,特别是"一个人内心的生存",都是抽象的,无法把握的,它们只有通过具体的物、具体的场景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今生今世的证据》在写作上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场景细腻的描写,这种描写是浸透了作者的感觉的,它表明,物与场景总是个人化的,是人感觉的延伸,它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比如"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这些对物的记忆显然是非常个人化的,换言之,故乡对人的意义并不是雷同的。这就是故乡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存在着不可替代的意义的道理所在。
三、通过评点,研读课文。
1.示例
①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没用处了。(许多事理总是要经过人生历炼和心灵思考才会明白,等到明白时,时间的流水已经带走了许多的东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