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
众议院
6年
2年
各州2名
按比例
立法权、监督权、宣战权、修改宪法权
国会立法程序:国会议员提出议案,经国会两院审议后表决通过,再经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
2.主要内容 (1)政体——确立代议共和政体: 以“主权在民”为宗旨,以代议制为基础; (2)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确立三权分立原则 立法权归国会、行政权归总统、司法权归联邦法院——体现 “分权与制衡”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