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
三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1.性质:是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和组织基础,是众多贸易协定的管理者,是各成员贸易立法的监督者,是就贸易问题进行谈判和解决争端的场所。 2.地位: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其成员间的贸易额占世界贸易额的绝大多数,被称为“经济联合国”。 提醒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其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