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使每一步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特点:
这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可以是:
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
执果索因
即:
要证结果Q,只需证条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