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内蒙古区域自治的脚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相继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起,构成我国三大政治制度。 从落后走向进步,从封闭走向开放,从贫穷走向富裕。占中国总面积64%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沧桑巨变,勾画出这样的历史轨迹——60多年前,我们开创性地选择了民族区域自治,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推动了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60多年后,我们拥有了一个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