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出生于官宦之家,自幼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曾游南北各地,对农民的痛苦生活有所了解。因此,年轻时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他于二十二岁中进士后,均能体恤民情,为地方除弊兴利。1067年神宗即位,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以“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指导,实施变法。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但由于司马光等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新法在推行中屡遭阻碍,宋神宗也时有动摇。熙宁七年,王安石被迫辞相,再任江宁知府,次年二月复任宰相,不久又因维护新法得罪了神宗而 再次罢相,退居江宁半山园,被朝廷封为“荆国公”。后人称其王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