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背景: 唐宪宗元和十四年,当时韩愈担任刑部侍郎。唐宪宗要“迎佛骨入大内”,韩愈上《论佛骨表》劝谏,结果触怒了唐宪宗,几乎被定为死罪,后经他人说情,才改为被贬为潮州刺史。 在赴潮州途中路经蓝田关(在今陕西省),韩愈给送行的侄孙韩湘写下这首七言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