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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原子能共同体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由欧洲联盟成员国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57年3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成员国签订《罗马条约》,决定成立共同市场及原子能共同体。后来,根据《1965年布鲁塞尔条约》(Merger Treaty)在1967年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及欧洲经济共同体统一到欧洲共同体架构内。如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已经在欧洲联盟架构内。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成立目的为核子能源联营及分销共同市场,并可出售剩余核子能源至境外国家。 保证基本的设施的创立必要为核能的发展在社区中和保证所有用户在社区中接受矿石和核燃料规则和公平的供应。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供应代办处,机械人员自1960年以来,是欧洲原子能联盟条约建立的身体通过根据等长接入的原则的一项共同的供应政策保证这供应对货源的。 它有法人资格和财政自治权。 欧洲原子能联盟条约给供应代办处选择权利获取在社区和特别分裂性材料导致的矿石、参考来源资料和一种专有权达成供应的合同的这样材料从社区里边或从外面。 为了是合法的根据社区法律,必须递交供应合同给供应代办处为结论。 供应代办处和委员会通过合理的供应的多样化来源和过于依赖退避在所有一个供应来源的追求供应长期安全宗旨,并且保证在公平交易上下文,核燃料循环产业的生活能力被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