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热化学方程式的书写注意?
(1)必须注明反应的温度和压强(若不指明为25 ℃、101kPa)
(2)必须注明反应物、生成物的聚集状态,不用标沉淀和气体符号
(3)热化学方程式中的系数仅表示物质的量,因此可以为整数,也可以为分数。但反应热的值必须与系数对应。
(4)放热用“-”,吸热用“+”,单位kJ/mol
(5)反应逆向进行,其反应热的数值与正反应相等、符号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