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两肋插刀 伤他人自己坐牢
为帮朋友出气而打伤他人的李国隆,最近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2000余元。 2003年4月17日晚,田林县农某为占摊位与林某发生激烈争吵,被该县城管办人员调解平息。但年轻气盛的农某咽不下这口气,叫来好友李国隆等人后,以解决与林某发生的矛盾为由,打电话把林某的男朋友邓某找来。邓某赶到后,农某再次挑起事端,与邓某扭打起来。在一旁喝酒的李国隆上前帮忙,抓起一把椅子,照准邓某的头部狠狠砸去,邓某顿时头破血流。李国隆畏罪潜逃。2004年8月8日,李国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通过这个案件你学到了什么?
原则3:朋友之间坦诚相待,坚持原则,不能以牺牲原则为代价维持所谓的友谊; 原则4:要慎重交友,善叫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