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 臣之妻私臣。(《邹忌讽齐王纳谏》)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 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劝学》) 5.用在时间词或动词(多为不及物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寡人之于国也》)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