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常识——演讲辞
另外,由于演讲辞在鼓动性和可听性方面的要求,形成了其在结构写法方面的一些特点: 在文章的开头,或开门见山,直抒己见;或故意发问,引人思考;或巧作婉言,从旁切入。 主体部分,要围绕中心展开,但由于演讲还将就可听性,要使听众能抓住要领,因而展开时或围绕中心,一层一层地深入,或分成几个方面一一阐述,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在每一层次或每一方面的开头处,往往先用一句话概括这一段的要点,结尾再加以重申,并且段落与层次之间要注意过渡与衔接。 结尾部分,要么概括演讲的中心,使之强化,起画龙点睛的作用;要么发出号召、指明方向,起到发人深思、耐人寻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