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
历 史
一、考试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历史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历史学科的终结性考试。它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历史课程标准》)为依据,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初中毕业历史学业考试应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历史教学质量;有利于历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促进学生自主、活泼、持续地发展。
初中毕业历史学业考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基础性--面向全体学生,主要检测学生对历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杜绝偏题、怪题。
发展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重视情感教育,突出对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
科学性--考试内容要准确反映历史学科的要求。试题编制要科学合理,表述严谨、规范。
人文性--体现人文精神。密切联系实际,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时代。注重人文素养的考查,注重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二、考试目标与内容要求
(一)目标要求
《历史课程标准》对历史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提出了识记、理解、运用三个层次的要求。据此,湖南省初中毕业历史学业考试标准对考试内容作出如下相应层次的规定:
识记 要求记住构成历史基础知识的时间、地点、人物、文献、事件等要素,识别重要的图、像、画;凡《历史课程标准》中使用列举、知道、了解、说出、讲述、简述、复述等行为动词的内容为识记层次。
理解 在识记的基础上,对所学的历史内容进行归纳和整理,形成对基本的历史知识和历史问题的初步认识。凡《历史课程标准》中使用感受、体会、概述、归纳、理解、说明、阐明、认识等行为动词的内容为理解层次。
运用 在理解的基础上,调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凡《历史课程标准》中使用分析、评价、比较、探讨、讨论等行为动词的内容为运用层次。
(二)内容要求
中国历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