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作业题
一、合法合理行使权利
1.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 、 的原则。
2. 民事活动要遵循 的原则。诚信既是 要求,也是一项 原则。它要求人们秉持 ,恪守 ,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3. 民事活动不得 ,不得违背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人们的行为都要遵守 ,尊重他人的 。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也要遵守 ,尊重 。
4.民事主体不得 民事权利 、 或者 。人们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 的界限,否则,就属于滥用权利。
二、行使权利有界限
1.财产权保护受限("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1)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 的利益,应当按照 、 、 、 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 , , 。
2.人身权保护受限(名誉权)
(1)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 、 ,不应当认定为侵害 ;但借机 、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 。
(2)新闻单位正确行使 ,内容基本属实,没有 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
3.知识产权保护受限(著作权领域)
(1)著作权法关于 的情况(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出于个人 、 、 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②为 、 而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 或者 某一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 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2)著作权法中关于 使用(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 )的情况:
①报刊 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 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等。
1.某公安局的王局长,为了自己家的安全,利用职务之便在别墅的墙上私设电网。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