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高一政治人教版 选修五 专题二 五、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作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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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作业题

一、 知识回顾

1、 所有权是权利人可以 其所有物,依照 占有、 、收益、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2、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 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二、知识预习

(一)合法合理行使权利

1、社会成员既有共同利益,又有个人利益,会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事活动要遵循 的原则。要求人们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3、民事活动不得 ,不得违背 ,应尊重 。

4、 民事主体不得 损害 、 、或者 。

(二)行使权利有界限

1、 在行使权利时,应注意到 的利益,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利益。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 、 、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 、排水、 、通风、 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 , , 。

2、法律对人身权的保护作出限制。

侵犯名誉权 未侵犯名誉权 消费者 新闻单位 3、法律对知识产权也作了一定的限制,并不是任何情况下,使用作品、发明创造等都必须,经过权利人同意,都必须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