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频次呈下降趋势。这一变化趋势体现出国家对经济发展的重视,也体现出在词汇系统接纳这一经济领域术语的博弈时,字母词形式所表现出的表达优势。类似的字母词还有A股、CPI、IPO等。还有一类高频字母词的使用频率与当时的社会热点有关,波动较大。如WTO一词在2001和2002年使用频次特别高,与2001年底中国正式加入WTO这一事件息息相关。而字母词APEC、PM2.5的使用频次,与2001年APEC会议在上海召开、近年来悬浮于空气中的细颗粒物的社会热点话题密不可分。还有些高频词如卡拉OK、VCD、IP 电话等,虽然25年总使用频次很高,但是正处于年度使用频次变化的下降期,进而可能进入低频期。
25年里总使用频次小于50的字母词被划入"低频字母词",占收录字母词总词条的40% 。从语言学视角分析,导致低频的原因有:第一,接受度不如其汉译词,如AI(人工智能)、DC(数码相机)等;第二,只在口语交际中使用占优势,如K歌等;第三,只在非大众传播媒介,如专业领域交际中使用占优势,如SSD(固态硬盘)、HDMI(高清晰度多媒体接口)等。
综上所述,在汉语系统中,真正高频稳定使用的字母词总数并不多,使用总词次却很多,并通过反复使用而渐渐为人们所熟知。
(摘编自王秋萍关于"字母词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材料二:
近来百名学者投诉《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正式收录外来字母词涉嫌违法,引起了较大争议。
这些学者认为《现代汉语词典》违法,是因为语言文字法规定:"汉语言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但这一规定当时主要针对的是汉语方言和不规范汉字(包括繁体字和异体字)。字母词是汉语发展中出现的新现象--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字母词才大量进入汉语。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公布的,对字母词的使用并未作出规定。"法无禁止即可为",因此,不存在《现代汉语词典》因收录字母词而违法的问题。
当然,由于汉语发展了,汉语言文字使用中出现了新情况,相关法律应该对此作出规定。笔者认为,语言文字法应该尽快修改,对字母词的使用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摘编自邹玉华《字母词入词典,既不违法又不违理》)
材料三:
《现代汉语词典》收录的字母词从最初的39条增至244条,表明字母词在实际生活中使用范围扩展得相当快。我们也几乎处处都会碰到字母词。像X光、B超、QQ这些词,都已深入人们的生活。但也确有一些字母词,存在生造冷僻、使用不当等现象。近日见报上一则标题:"教师节幼儿园老师不收红包,只收小朋友DIY贺卡。"干嘛一定要用"DIY"替代"自做"?直讲"智商"挺好懂,又何必定要玄乎成"IQ"呢?有些生造的字母词,更是一种人为的时髦。如分明是中国自己的篮球联赛,却要用英文称作"CBA",岂不见"中超"、"乒超"这种实在的称呼也挺好嘛。此外,还有许多只在特定场合使用、专业人士才能懂的字母词,像股票市场中的行话、药品说明书上用词、通讯传播术语等等,现在常广泛使用在媒体上。这样滥用的结果,不仅很多人看不懂,而且易招人反感。可见字母词一滥,就难免走向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