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梳理
1.主权国家
(1)地位:国际社会最基本的成员,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2)要素:人口、领土、政权、主权。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
(3)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
(4)基本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等。
【温馨提示】主权是一国的生命和灵魂,对外表现为国家最高权力的独立自主性,对内表现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至高无上性。
2.国际组织
(1)成立特点:以正式条约或协议为依据。
(2)不同分类
①按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国际组织。
②按范围:世界性国际组织、区域性国际组织。
(3)积极作用
①促进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②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
③调解国际争端,缓解国家间的矛盾,维护世界和平。
【温馨提示】国际组织不拥有主权,各成员的行为虽然受到其条约和协议的制约,但是不能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
3.联合国
(1)联合国的地位与作用
①类型:是当代国际社会中最具代表性的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②地位:是协调各国活动的中心。
③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④作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2)中国与联合国的关系
①地位: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
②作用:中国一贯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
【温馨提示】联合国作为一种国际组织,不能凌驾于他国主权之上。中国只支持按《联合国宪章》精神所进行的各项工作。
重难突破
1.主权国家的四项权利
含义 表现或内容 举例 独立权 主权国家拥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独立权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如一国可以自由修改宪法、变更政体、确定经济体制、缔结条约、进行自卫战争等 中国按照自己的意志确定本国2020年节能减排目标,不妥协于外国的压力 平等权 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也不论政治、经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有何差异,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平等权表现在各个国家在国际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在外交文件上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等 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互不隶属、互不管辖,主权国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