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和 素质。宋朝有资格担任举主的官员通常是现任地方行政或军政长官以及曾任地方长官的中央 线中高层官员。朝廷最为看重举主担任地方官的经验,确保他们能够清楚地了解被举人从政的实 际情况,以利于举荐他们担任与其才干相适应的职务。在审核举主的资格时,也需要考察他们 的任官履历和是否曾经有过错失。高级别的官贯即使犯过一些轻微罪行也不会被剥夺举主的 资格,这是高官拥有的特权。而级别较低的官员如果犯过杖刑以上的罪过就不能继续担任举 主。这些措施能够防范一部分品行不正的贪渎之官担任举主,鼓励品行端正的举主提拔更多德 才兼备的官员。
宋朝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约束举主和被举者之间的关系。如被举人不得是举主的亲属、朋友。现任官尤其是宰执大臣的亲属也不能够被举荐。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举主的亲情、友情等主观情感影响荐举制度的公正性。同时,举主通常要负责荐举本部门中的下级官员,这确保了举主充分了解被举者的能力和品行,激发下级官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进而提高部门的行政效率。
此外,举主与被举者之间存在连带责任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官员在被荐举任命的职务上贪赃枉法,举主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被举人再次改任后,便不再追究举主的连带责任。总之, 宋朝对举主的连带责任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宋初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宋真宗之后对举主 的处罚程度根据被举者犯罪的轻重决定。
(摘编自游彪《宋代荐举制度的利弊得失》)
1.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隋唐以后,科举制度成为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逐渐取代以推荐人才的察举制度。
B.宋朝荐举官员的制度比唐朝更加完善、更加规范,仍然是提拔官员的临时性措施。
C.犯过轻微罪行的宋代高级官员不会被剥夺举荐资格,级别较低的官员享受不了这样的 特权。
D.具体规范官员荐举升迁制度开始于宋真宗时期,之前都是皇帝诏令官员荐举人才。
2.下列对文章思路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3分)
A文章开门见山提出宋代荐举制度承袭于唐代的鲜明论点,后文重点阐释宋代防范主观性的举措。
B.文章的论证脉络是始于宋代荐举形成的铨选机制,终于出台约束举主和被举者之间的关系措施。
C.文章采用举例论证和对比论证的方法论证宋代荐举制度的利弊得失,重在阐释其积极性。
D.文章论证条理清晰,如论述防止举主在荐举时任人唯亲、滥用权力分两方面,层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