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农户的年纯收入每户平均为万元.(参考数据:1.13=1.331,1.153≈1.521,1.23=1.728)
(1) 至2020年底,为使从事水果种植农户能实现脱贫(每户年均纯收入不低于1万6千元),至少抽出多少户从事包装、销售工作?
(2) 至2018年底,该村每户年均纯收入能否达到1.35万元?若能,请求出从事包装、销售的户数;若不能,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