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题
10.材料一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承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实行。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涉 --《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所述统治权力依据什么思想?
(2)材料二中"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有何意义?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3)材料一与材料二相比,本质和目的有何不同?
(4)材料二中"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规定有何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