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
反证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要证的结论与条件之间的联系不明显,直接由条件推出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
(2)如果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
三、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是推理逻辑,它的第一步称为归纳奠基,是论证的基础保证,即通过验证落实传递的起点,这个基础必须真实可靠;它的第二步称为归纳递推,是命题具有后继传递性的保证,两步合在一起为完全归纳步骤.这两步缺一不可.第二步中证明"当n=k+1时结论正确"的过程中,必须用"归纳假设",否则就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