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D
[能力提升]
5.2016年6月,某县中医院为宣传医院治疗技术,在未取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把患者王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王某及其家属在与医院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愤然上诉至法院。
(1)本案中,该县中医院侵犯了王某的何种权利?为什么?
(2)该医院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解析】 我国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该医院并未经过王某的同意,造成了侵权事实。
【答案】 (1)①该县中医院已经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王某及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王某就诊的照片。②该医院也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因王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道,而该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王某隐私,同时也损害了王某的名誉。
(2)该医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撤掉照片,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支付刘某精神损失费。
6.李某和黄某原是男女朋友关系,后因李某品行不佳分手。李某将自己起草并打印的"黄某其人"等三种材料共10页,散发、张贴于包括黄某丈夫陈某单位在内的多个单位。材料中"黄某自幼在其养父的奸淫蹂躏之下畸形成长,人格异常"等词语,给黄某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并导致其流产。后经查明,被告在材料中所述的内容完全失实。
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谈谈对本案中李某行为的认识。
【解析】 本题考查有关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的知识。本案中李某的行为首先侵犯了黄某的名誉权,然后他的侵权行为使黄某受到极大精神伤害,并导致其流产,这侵犯了黄某的生命健康权。
【答案】 ①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本案中李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了黄某的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②李某严重损害了黄某的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责任。③人身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不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