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13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想一想
1.英国思想家霍兰认为,国家是由一定人口,在一定地域上受固有主权支配的团体。这一论断揭示国家的本质了吗?
答案 这一论断肯定了国家有一定人口、领土和主权,但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人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是一样的,还有人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是不一样的。
请从民主和专政的关系角度对这两种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 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相同点在于,任何国家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都具有阶级性。不同点在于,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统一,它对绝大多数人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3.2007年3月15日《人民日报》载文指出,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正确处理敌我矛盾,才有可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我国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答案 (1)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已被写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4.公民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行使自己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有人认为这是对公民政治自由权利的限制。这种观点正确吗?
答案 不正确,割裂了自由与法律的关系。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权利。
5.《齐鲁晚报》载文指出,有的摊主用高音喇叭反复播放提示语,噪音干扰了人们逛街的情绪,影响了周围群众的休息,引起了人们的不满。
这一事实给我们什么启示?
答案 我国公民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以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6.(1)社会生活的三大领域是什么?
(2)公民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是什么?
答案 (1)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
(2)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