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综合法与分析法
第五课时 综合法
一、教学目标:结合已经学过的数学实例,了解直接证明的基本方法之一:综合法;了解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二、教学重点:了解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难点:综合法的思考过程、特点。
三、教学方法:探析归纳,讲练结合
四、 教学过程
(一)、复习:
演绎推理是证明数学结论、建立数学体系的重要思维过程.数学结论、证明思路的发现,主要靠合情推理.
(二)引入新课
引例:四边形ABCD是平行四边形,
求证:AB=CD,BC=DA
证 连结AC,因为四边形ABCD是平行四边形,所以AB//CD,BC//DA
又AC=CA 故 AB=CD,BC=DA
直接从原命题的条件逐步推得命题成立的证明方法称为直接证明,其一般形式为:
本题条件
已知定义
已知公理 本题结论
已知定理
在数学证明中,综合法是从数学题的已知条件出发,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达到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