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5.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编写人:蒋春林 审核人:刘晓欢
【自主学习】
一、学习目标:
1、记住政体与国体的关系。
2、记住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含义和表现。
3、记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地位和优越性。
二、重难点:
1、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2、民主集中制表现在什么方面?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和地位是什么?
4、我国为什么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三、学法指导
1、什么是政体?我国的政体是什么?
(1)政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的组织形式。
(2)我国的政体:在我国,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就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是什么?什么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是怎样体现的?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就是实行民主集中制。
(2)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3)体现:①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