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5.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江苏学案(新人教必修2)
政治:5.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江苏学案(新人教必修2)第1页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 新课标要求:

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力和职责。 能力目标:增强收集材料能力,从报刊、书籍等渠道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资料用于学习;通过典型事例材料的分析,培养学生合作学习的精神。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确认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三、 教学重难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教学重点: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及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四:学法指导

情景讨论法、小组探究法、分析讲授法、活动启发法。

五:课时安排:一课时

六:课前预习

(一)基础知识梳理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和

1、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方式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 , ,并 。

 (2)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 、 、 、 。

 (3)常设机关: 。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

4、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立法权 (2)决定权 (3)任免权 (4)监督权

二、肩负着人民的重托

1、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 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 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和任期

 (1)人大代表产生的方式:

 (2)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 年。

3、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人大代表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时,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①提案权:

②质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