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
一、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了解: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2、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二)能力目标
通过自主学习、小组讨论、实践体验等形式激发学生学习思考的兴趣,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学生合作学习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使学生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公民,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奋斗的政治责任感;通过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相关知识
教学难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相关知识
三、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播放《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京召开》视频。教师提出问题:视频中的人物是谁?他们要去参加什么会议?为什么只有他们去参加会议?他们要在会议上做些什么?学生容易说出,他们是人大代表,去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他们是全国人大代表,他们在会议上反映人们意愿,共商国家大计,管理国家大事......教师及时引导:全国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那么,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种怎样的机关?人大代表的职责和权利是什么?围绕着这些问题,我们的同龄人李红有很多疑惑。就让我们帮一帮李红,共同感悟我国的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
(二)、讲授新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