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重力 基本相互作用
一、对力的进一步理解
1.力的四个性质:
(1)物质性: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脱离物体而独立存在的力是不存在的,一个力一定同时具有受力物体和施力物体。
(2)相互性:物体之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只要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施加了作用力,另一个物体也一定会对这个物体施加反作用力。
(3)同时性:发生相互作用的两个物体A与B,A对B作用的同时,B也一定对A发生作用。
(4)矢量性:力是矢量,不仅有大小,而且有方向。
2.力的作用效果:
(1)力的作用效果。
(2)影响作用效果的要素: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
(3)作用效果的应用:是分析物体是否受力的基本方法。若存在作用效果,说明该力存在;若没有作用效果,说明该力不存在。
【示范题】下列有关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力的产生离不开施力物体,但可以没有受力物体
B.力的产生离不开受力物体,但可以没有施力物体
C.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如果找不到施力物体或受力物体,这个力就不存在
D.不接触的物体间也可以产生力的作用。例如,磁铁吸引铁钉,可见力可以离开物体单独存在
【规范解答】选C。任何力都有它的施力物体和受力物体,只有施力物体而没有受力物体,或只有受力物体,没有施力物体的力是不存在的,A、B错误。磁铁吸引铁钉,说明不接触的物体之间也可以产生力的作用,力不能离开物体单独存在,任何力都有它的施力物体或受力物体,C对,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