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教学设计
课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课型:新授课
班级:
时间: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2.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能力目标:
通过学习,提高对不同观点作出比较鉴别的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理解并拥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学重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教学难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教具准备:多媒体课件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多媒体展示当地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图片,引入新课。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讲授新课:
环节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解读
(1)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师针对概念设疑:是不是所有有少数民族的地方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呢?为什么?
学生回答略。教师强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才能实行。
师继续设疑: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镇)都是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吗?
学生回答略。教师小结:
(2)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
教师尤其要向学生强调民族乡不属于自治地方。
师引导学生思考:自治机关指的是哪些国家机关,与一般的地方国家机关有什么不同?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自治机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