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案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识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2.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运用实例说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二)能力目标 从具体材料入手,逐步提高辩证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现象到本质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 教学重点 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难点 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涉及的概念、原理较多,知识容量较大,学生理解起来有比较大的难度,建议用2课时时间学习。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进行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