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自主导学案
一、学习目标
1、生命健康权(b)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b)
二、知识梳理:
(一)、民事权利框架图
物权 所有权
财产权 他物权(用物益权、担保物权)
债权(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上的合同是债权合同)
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人身权 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民法有关人身权的主要内容,就是保护 和 。人身权包括 和
。
1、生命健康权
(1)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 的权利。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 造成 或
,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丧葬费等。
2、姓名权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 、 和依照规定
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 、 、 。此外,公民有权使用
或者其他 。
3、肖像权
(1)肖像权是人们对其 所享有的人格权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 、
和 他人侵害的权利。
(2)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 ,不得以 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名誉权、隐私权
(1)对于人格的 ,在法律上被称为名誉。民法通则规定, 、
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 、
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