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大一统与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一、从群雄割据到大统一
1.背景
(1)春秋:宗法分封制度的原则遭到破坏;周王室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诸侯强大,兼并战争频繁。
(2)战国:国君废封号称"王";卿大夫夺位;各国在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进行变革。
2.条件:经商鞅变法后,秦国逐渐强大起来。
3.经过:秦国先后消灭韩、赵、魏、楚、燕、齐等国。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六国。
4.意义:结束了数百年割据混战的局面,建立了空前统一的大帝国。
二、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1.概述
(1)前提:全国统一。
(2)内容:包括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制为代表的中央官制、郡县制、法律制度,以及选拔和考察官吏的制度等。
(3)基本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
2.皇帝制度
(1)开端:秦王嬴政改称"皇帝",自称"始皇帝"。
(2)特点:皇权至上,大权总揽;实行"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
3.三公九卿制
(1)内容:
①三公:
官职 职责 关系 丞相 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为"百官之首" 互不相属,互相牵制 御史大夫 掌管律令、图籍,负责监察百官,为副丞相 太尉 协助皇帝管理军务
②九卿:是三公之下的重要官职,分管国家和皇家的各种事务。
(2)作用:中央官员既配合又牵制,军国大权最终操纵在皇帝一人之手。
4.郡县制度:地方政权机构分郡、县两级,分别设郡守、县令等官职。县以下设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