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
[学习目标]
课程标准 重点难点 1.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
2.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1.掌握罗马法的主要内容。(重点)
2.理解法律的不断完善对罗马国家的发展及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发展产生的影响。(重难点)
一、从共和国到帝国
1.君主制:古罗马建城之初,实行君主制。
2.共和制
(1)建立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
(2)主要机构:由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层机构组成。后来又设置平民保民官。执政官是共和国的最高官职,共两名,由选举产生;元老院是国家决策机构,由贵族组成,实行政事共商、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公民大会负责选举公职人员和通过元老院拟订的提案;平民保民官的职责是保护平民利益、监督政府行为。
3.元首制
(1)背景:罗马经过几百年的对外扩张,最终成为地中海霸主。到共和国末期,共和政体的基本原则已被废弃。
(2)建立:公元前27年,屋大维正式确立起个人独裁统治,采用"元首"称号。
(3)实质: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
(4)影响:确立了较完整的统治秩序,罗马帝国进入了近200年的相对稳定时期。
4.帝制:公元3世纪,戴克里先彻底抛弃共和外衣,实行公开的君主统治。
二、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
(1)制定:公元前5世纪中期,在平民保民官的强烈提议下,先后编订了十二个法表,陈列于罗马广场,这就是著名的《十二铜表法》。
(2)内容: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过去习惯法的汇编。它明确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