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一 确立近代天皇制 1889年日本宪法 1.背景
(1)明治维新期间,农民负担沉重,发动暴动。
(2)地主和中小资产阶级掀起"自由民权运动"。
(3)1885年,日本实行内阁制,伊藤博文出任第一任内阁首相。
2.目的
缓和矛盾,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3.颁布
1889年,明治政府以天皇名义颁布钦定的《大日本帝国宪法》。
4.内容
(1)宣布日本实行君主立宪,但又宣称"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2)规定日本国民称臣民,他们享有法律范围内的自由。
(3)规定议会分为贵族院和众议院,议会的权力很有限。
(4)规定设立内阁和枢密院,内阁是行政机关,只对天皇负责;枢密院实际上成为最高决策机关。
5.评价
(1)局限性:带有浓厚的封建性。
(2)进步性:
①承认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参政权。
②形式上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
③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地主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
④巩固了日本近代天皇制度。
1889年日本宪法以当时欧洲军国主义色彩最浓厚、君主权力最突出的普鲁士宪法为蓝本,所以不可避免地具有浓厚的封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