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民主管理:共创幸福生活 学案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并掌握它们是如何带领村(居)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理解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意义。
2.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对有关错误观点和行为进行分析和批评的能力;逐步提高政治参与的实际本领;提高自主学习与合作探究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珍惜自己享有的民主权利,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关注社会的公共生活和公共管理,培养公民意识。
【重难点】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自治的内容;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意义。
【自主学习】
一、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1.实行 是人民当家作主有效的途径。
2.村民委员会
(1)阅读教材P24第二自然段,找出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温馨提示:
①村委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
②村委会设立的目的是让村民自我管理本村日常事务。
③村委会的成员都是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其最高代表是村委会主任。
④村委会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不拿国家工资,他们的补贴是村民给的;凡依法属于村民委员会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都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
⑤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民在民主管理上的伟大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2)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内容:
①民主选举村干部 ,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村民选举);
②通过 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村民决策);
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等形式(村民管理);
④ 、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村民监督)。
思维拓展: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村民委员会不是乡镇政府的下级,与之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乡镇政府对村委会虽然不是领导关系,但仍然必须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同时,村委会也有义务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3.城市居民委员会
(1)阅读教材P25第一自然段,找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
①性质
②作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管理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建议等。
温馨提示: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2)阅读教材P25第二自然段,简要概括归纳城市居民自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