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课时
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教学目标:
1、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本课时根据课程标准内容目标第三单元的第7条编写,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分析如下:
3.7引述宪法规定,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学习目标
课题 知识目标 能力
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识记 理解 分析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3)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方式和任期
(4)人民代表的职责 (1)我国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2)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关系 (1)运用全国人大的职权,结合事例说明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2)收集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活动的具体材料,说明我国人民行使权力的方式 运用基本原理分析实际问题,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通过学习,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从而增强爱国情感,自觉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贡献力量 二、教学重难点
1、正确理解"人民行使国家的机关"2、正确认识人大代表 3、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关系
三、学习过程
1、阅读课文,完成《政治学习评价手册》P045【知识梳理】部分的填空。
2、阅读课文,对本框中的探究活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写出答案。
一、人民怎样当家作主
探究与共享P54:(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产生的? (2)我国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3)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探究提示:(1)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即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的选举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