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目题(一) 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2)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3)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何必然性?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思维纠偏](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1.民族自治机关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F)
辨析:民族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而不是所有的国家机关。
2.自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F)
辨析: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政策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区别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
(2)联系
①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和实行我国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我国的民族政策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对基本原则的落实。
②为了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维护国家主权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各民族的团结和共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