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7.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编写人:蒋春林 审核人:刘晓欢
【自主学习】
一、 学习目标:
1.识记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了解自治机关和自治权;
3.理解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优越性。
二、重难点: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三、课堂导学:
1. 怎样正确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含义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地位 我国基本的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 前提 以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 自治权 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原因 从历史特点看,我国具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从现实情况看,一方面,"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发展相对滞后 优越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2. 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必要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①社会基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②分布特点:"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③政治基础: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2)优越性: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②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③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④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3. 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的区别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