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6.3《罗马人的法律》学案(人民版07版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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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六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

第三节 罗马人的法律

学案

二、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

     1、公元前509年, 建立起来,

     2、 年,罗马帝国建立。

     3、至 ,罗马帝国控制欧、亚、非三大洲广阔疆域,统治了许多民族。

        

        

    1、形成阶段(主要体现在表现形式上):

(1)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弊端:由于贵族垄断着立法和司法大权,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已,损害平民利益。)

(2)成文法:《 》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诞生。这是 的斗争的结果,它使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平民利益得到保护。(因为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

( 2、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的变化上):(1)公民法:适用于罗马共和国境内的 。

(2)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范围内一切 。

  公 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原因:a.在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

                     b.随着版图的拓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产生了新问题、矛盾。

                     c.为统治如此庞大的国家,帝国皇帝重视法律的制定

3、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 组织法学家编成了《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