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六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文明
第三节 罗马人的法律
学案
二、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罗马法指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法律 。
1、公元前509年, 建立起来,
2、 年,罗马帝国建立。
3、至 ,罗马帝国控制欧、亚、非三大洲广阔疆域,统治了许多民族。
1、形成阶段(主要体现在表现形式上):
(1)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弊端:由于贵族垄断着立法和司法大权,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已,损害平民利益。)
(2)成文法:《 》的制定--标志着罗马成文法诞生。这是 的斗争的结果,它使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平民利益得到保护。(因为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
( 2、发展阶段(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的变化上):(1)公民法:适用于罗马共和国境内的 。
(2)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范围内一切 。
公 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原因:a.在征服过程中,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
b.随着版图的拓展,在政治经济活动中产生了新问题、矛盾。
c.为统治如此庞大的国家,帝国皇帝重视法律的制定
3、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 组织法学家编成了《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